根据《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2年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培育试点工作的通知》(闽工信函科技〔2022〕182号)(附件1)精神,现就组织推荐开展2022年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培育试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申报单位根据《福建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管理办法(试行)》(闽工信法规〔2021〕134号)、《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2年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培育试点工作的通知》(闽工信函科技〔2022〕182号)申报条件和要求,编写相关的申报材料。各申报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得涉密、不得造假。
二、申报流程
(一)企业应于5月11日下班前将福建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创建申报书(附件2)、福建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创建实施方案(附件3)、福建省制造业创新中心试点申报汇总表(附件4),一式三份,电子版光盘两份报市工信局创新发展处(市政府东楼809室)。
(二)我局将根据企业申报情况,做好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培育试点遴选和推荐上报工作。
(三)工信厅组织评审和认定。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卢俊文,电话:2896770
附件:
1、《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2年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培育试点工作的通知》(闽工信函科技〔2022〕182号)
2、福建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创建申报书
3、福建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创建实施方案
4、福建省制造业创新中心试点申报汇总表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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