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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客彩票网申报2022年度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通知
时间:2022-06-28 17:35

  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推荐2022年度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22〕129号,以下简称《通知》,附件1)和《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工信部企业〔2017〕156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附件2),为做好我市国家级示范平台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根据工信部《通知》要求及我市中小企业的服务需求,本年度优先推荐公益性强、服务业绩突出、积极参加中小企业服务月活动和“一起益企”中小企业服务行动等工作成效明显,具有多种服务功能或在工业设计、财税金融、知识产权、创新创业等方面具有特色服务的平台。

  申报示范平台应当在创新服务模式,集聚创新资源,推进线上线下服务结合,促进服务与需求精准对接,激发中小企业创新活力、发展潜力和转型动力,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方面具有突出的特色优势和示范性。

  (一)基本条件

  1.我市有效期内的市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两年以上,资产总额不低于300万元,财务收支状况良好,经营规范,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中小企业服务机构、社会中介机构、技术服务机构、科研院所,以及基于互联网等面向中小企业提供创业创新服务的企业。

  3.服务业绩突出。年服务中小企业150家以上,用户满意度在80%以上;近两年服务企业数量稳步增长,在专业服务领域或区域内有一定的声誉和品牌影响力。

  4.有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和必要的服务设施、仪器设备等;有组织带动社会服务资源的能力,集聚服务机构5家以上。

  5.获得市级示范平台认定或国家部委、全国性行业协会的相关认定。

  6.有健全的管理制度,规范的服务流程、合理的收费标准和完善的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对小型微型企业的服务收费要有相应的优惠规定,提供的公益性服务或低收费服务要不少于总服务量的20%;有明确的发展规划和年度服务目标。

  7.有健全的管理团队和人才队伍。主要负责人要诚信、守法,具有开拓创新精神、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高的管理水平;从事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大专及以上学历和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专业人员的比例占80%以上。

  (二) 功能要求

  示范平台应满足以下至少一项功能要求:

  1.信息服务。充分利用信息网络技术手段,形成便于中小企业查询的、开放的信息服务系统;具有在线服务、线上线下联动功能,线下年服务企业数量150家以上;年组织开展的相关服务活动8次以上。

  2.技术服务。具有组织技术服务资源的能力,具有专家库和新产品、新技术项目库等;具备条件的应开放大型、精密仪器设备与中小企业共享;年开展技术洽谈、产品检测与质量品牌诊断、技术推广、项目推介和知识产权等服务活动5次以上。

  3.创业服务。具有较强的创业辅导能力,建有创业项目库、《创业指南》、创业服务热线等;开展相关政务代理服务;年开展创业项目洽谈、推介活动8次以上。

  4.培训服务。具有培训资质或在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备案,具有线上和线下培训能力,有完善的培训服务评价机制,年培训2000人次以上。

  5.融资服务。年组织开展投融资对接、企业融资策划、推荐和融资代理等服务活动10次以上,帮助中小企业融资总额8亿元以上的服务机构;或向中小企业提供年新增担保额30亿元以上的融资担保机构。

  2019年认定的国家示范平台可自愿重新申报。

  二、申报材料

  (一)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请报告(见附件3);

  (二)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上一年度审计报告及服务收支情况的专项审计报告,或上一年度包含服务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

  (四)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证明复印件(房产证、租赁合同);

  (五)开展相关服务的证明材料(通知、照片、总结等);

  (六)市级示范平台认定或国家部委、全国性行业协会的相关认定的文件;

  (七)国家颁发的从业资格(资质)、网站备案、许可证等证明(复印件);

  (八)能够证明符合申报条件的其他材料和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声明(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三、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自愿进行申报,经市工信局、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初审后,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进行评审,提出推荐名单,对推荐的示范平台运营情况、服务业绩、满意度等进行测评,并将被推荐示范平台的申报材料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

  四、资料报送时间和地址

  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请按通知要求认真填报完整申报资料和所需表格,并胶装成册(一式三份)。纸质申报资料报送时间为2022年7月7日-7月8日(集中收件),同时要求电子版一起上报,超过规定时限不予受理。

  资料报送地址为厦门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创新与创业服务部(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83号港澳中心6楼,非矿大厦旁),同时请携带电子版资料进行现场拷贝,收件时间为上午08:30-11:30,下午15:00-17:30。

  五、申报辅导联系方式

  申报受理:厦门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创新与创业服务部

  联系人:梁兴全、车烈

  联系方式:2233621、2211821

  责任处室: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中小企业处

  联系人:卢杰       联系方式:2896792

  附件:

  1.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推荐2022年度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22〕129号)

  2.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工信部企业〔2017〕156号)

  3.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请报告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6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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