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工(科)信局、火炬管委会,各有关行业协会、有关企业:
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请报送重点平台建设发展情况及推荐新增一批重点平台的函》(闽发改数字函〔2022〕308号),为做好我市重点平台的征集和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具体要求
(一)平台产权由我市企业所有,该企业合法合规经营。
(二)2021年度平台年交易额超过50亿元,工业互联网类平台应为省内外1000家以上企业提供服务。
(三)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最多可推荐3个平台,省直相关部门最多可推荐2个平台。
(四)设区市政府、省直相关部门重点培育的平台,以及入选省数字经济领域“独角兽”、未来“独角兽”名单的企业或“专精特新”企业建设运营的互联网平台优先推荐。
二、征集及遴选要求
各申报主体请于8月19日前填写“2022年度省重点平台申请表”并发至指定邮箱(ljq@xmsia.cn)。逾期报送将不予受理。
三、联系方式
(一)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厦门市大数据管理局)
电话:0592-2896589
(二)材料受理机构:厦门市软件行业协会
电话:0592-2136048,2031328
电子邮箱:ljq@xmsia.cn
附件:2022年度省重点平台申请表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厦门市大数据管理局
2022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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