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常态化申报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的通知》(闽工信函装备〔2022〕454号),为更好服务企业,进一步优化《福建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以下简称《指导目录》)管理,省工信厅建立常态化目录申报工作机制,企业可随时向市工信局提交申报材料,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目录》全年开放征集,企业可随时向市工信局申报,市工信局将根据项目征集情况,合理安排批次报送省工信厅。
二、《指导目录》征集的重大技术装备产品须符合《细则》中关于首台(套)装备认定的有关重点领域、产品售价、知识产权、产业政策等条件,已在上年度新列入《指导目录》的项目,如无变更,本年度不再重复报送。
三、省工信厅实行《指导目录》动态调整更新。对具有较好技术先进性、创新性等符合支持条件的项目,新增列入《指导目录》;对已认定为首台(套)装备,或不再具有技术先进性和创新性等的项目,从《指导目录》中删除;对已认定为首台(套)装备的同系列项目,若无重大技术突破,原则上不再列入;对相比原目录具有更好的技术先进性和创新性的项目,予以迭代更新;对与原目录为同类装备的项目,予以归并整合。
四、申报单位要按要求填写相关表格(附件1、2、3),纸质材料双面打印装订,加盖公章、骑缝章,一式三份,采用邮政EMS寄送;电子材料须与纸质材料一致,盖章扫描为pdf文档及excel文档均需提交(命名:企业简称+项目简称)汇总后以压缩包(命名:企业简称)格式发送至邮箱。
联系人:市工信局行业处 薛钟慰、刘华真
联系电话:0592-2896871、2896584
邮箱:xmjxjzbc@xm.gov.cn
邮政EMS收件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61号东楼824室
附件:
1.福建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情况表(处于研制阶段)
2.福建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情况表(已实现首次销售)
3.福建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情况汇总表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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