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备注/文号:厦工信能评(2021)8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8-16
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延江股份高端医卫新材料产业化项目节能报告》(以下简称“节能报告”)收悉。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6年第44号)和《厦门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厦府〔2017〕178号)规定,依据相关节能法律法规和节能技术标准,我局组织专家对节能报告进行了评审。结合专家评审意见,经研究,现对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延江股份高端医卫新材料产业化项目提出以下节能审查意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属非织造布制造项目,中央代码【2101-350213-07-01-419297】地方代码【ZXA2021010026】。
建设地址:厦门市翔安区内厝镇沈海高速与舫山东路交叉口西南侧X2020G05-G地块。
规划建设4栋生产厂房、2栋立体仓及1栋研发楼,总用地面积66513.999m2,总建筑面积177634.90m2,并建设4条水刺无纺布生产线、8条热风无纺布生产线、3条纺粘热风无纺布生产线、7条擦拭布生产线、4条电池隔膜生产线和4条过滤膜生产线。预计年生产水刺无纺布40000吨、热风无纺布19200吨、纺粘热风无纺布20000吨、擦拭无纺布38000吨、电池隔膜9000吨和过滤膜14000吨。
二、审查意见
(一)原则同意节能报告。节能报告主要依据适当,内容、深度基本符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审相关要求;项目用能分析客观合理,方法科学,结论比较准确,节能措施基本可行。
(二)本项目能源消费种类主要是电力、天然气。年电力消费量为12664.25万kWh,折合15564.36吨标准煤(当量值),年天然气消费总量1609.44万m?,折合19543.43吨标准煤(当量值),项目综合能耗折合35107.79吨标准煤(当量值)。主要耗电设备为热烘箱、成网机、螺杆挤压机、烘箱、无纺布定型机等,主要耗气设备为天然气油锅炉。根据节能评估报告,本项目擦拭无纺布单位产品电耗为1098kWh/t,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为0.2424tce/t(当量值);纺粘热风无纺布单位产品电耗为1323kWh/t,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为0.1626tce/t(当量值);热风无纺布单位产品电耗为583kWh/t,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为0.3339tce/t(当量值);水刺无纺布单位产品电耗为562kWh/t,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为0.139 tce/t(当量值)。本项目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1.225tce/万元(等价值)。本项目主要产品的热风无纺布,同行业平均水平约为1000kWh/t,建设项目为583kWh/t,优于行业平均水平。以“十三五”双控指标数据作为参考,项目新增能源消费量占厦门市“十三五”能源消费增量控制数比例为2.8621%,对厦门市能源消费增量限额具有一定影响。项目增加值能耗影响厦门市单位GDP能耗的比例为0.2874%,对厦门市单位GDP能耗下降比例具有一定影响。根据节能报告,通过采用导热油锅炉余热回收、空压机余热利用、光伏发电等节能技术措施,年可节电249万kWh,回收热量1036.8tce,减少能耗折合标煤共计1778.02tce(等价值)。
三、工作要求
(一)项目建设应认真落实节能报告提出的各项节能管理和技术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对变压器、风机、水泵等有能效等级的设备应选用节能型产品,照明选用LED灯具。
(2)导热油炉的烟气余热应回收利用。
(二)项目建设过程中,应将节能报告作为项目设计、施工、验收及后期运营的重要依据。
(三)项目建设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相关的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消防等法律法规规定,做到节能减排、安全施工。
(四)项目建设内容、能效水平等发生重大变化时,建设单位应向我局提出变更申请。
(五)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对项目节能措施落实情况进行验收,并将节能验收报告报送我局。我局将依法对项目落实节能评估审查意见的情况实施事中事后监管。
(六)项目投产后,应严格控制年能源消费量、能耗指标等不高于报告书测算值,严格按照节能环保、安全生产、消防等要求进行管理。
四、相关说明
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若超期未建(未开工),建设单位应在有效期届满前30天内向市工信局申请延长有效期。若超期未建且未申请延期,或已申请延期但申请未在失效期前获批,节能审查意见自动失效。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08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 2021年08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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