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备注/文号:厦工信能评〔2021〕9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11-25
厦门亿联通讯技术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亿联网络智能产业园项目节能报告》(以下简称“节能报告”)收悉。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6年第44号)和《厦门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厦府〔2017〕178号)规定,依据相关节能法律法规和节能技术标准,我局组织专家对节能报告进行了评审。结合专家评审意见,经研究,现对厦门亿联通讯技术有限公司亿联网络智能产业园项目提出以下节能审查意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属其他信息技术服务业,中央代码:【2103-350298-07-01-752176】,地方代码:【ZHJ2021030004】。
建设地址: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13-06下潭尾南片区万家村路与舫山西二路交叉口东北侧地块。
项目主要产品为视频话机、视频产品、耳麦、视讯终端等,总占地面积101732.612 ㎡,拟新建1#~4#厂房、原材料库、成品库、研发厂房、宿舍、地下室、危险品库、门卫室等,规划总建筑面积220109.14 ㎡。
二、审查意见
(一)原则同意节能报告。节能报告主要依据适当,内容、深度基本符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审相关要求;项目用能分析客观合理,方法科学,结论比较准确,节能措施基本可行。
(二)本项目能源消费种类主要是电力、天然气。年电力消费量为4212.109万kWh,折合5176.68吨标准煤(当量值),年天然气消费总量12.874万m?,折合156.33吨标准煤(当量值),项目综合能耗折合5333.01吨标准煤(当量值)。主要耗电设备为回流焊、自动印刷机、波峰焊、贴片机等,主要耗气设备为食堂用天然气灶具。根据节能评估报告,本项目单位工业增加值电耗为160.1kWh/万元,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为20.27kgce/万元,低于厦门市2020年单位GDP能耗。本项目的产品种类多且均为非标产品,与该公司2020年已建成投产的类似生产线对比,本项目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和单位工业增加值电耗均优于已建成工程。以“十三五”双控指标数据作为参考,项目新增能源消费量占厦门市“十三五”能源消费增量控制数比例m%=0.267%,对厦门市能源消费增量限额影响较小。项目增加值能耗影响厦门市单位GDP能耗的比例n%=-16.11%,对厦门市单位GDP能耗下降目标影响较小。
三、工作要求
(一)项目建设应认真落实节能报告提出的各项节能管理和技术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对变压器、风机、水泵等有能效等级的设备应选用节能型产品,照明选用LED灯具。建议变压器选用SCB-13系列。
2.建议厂房屋顶建设太阳能电站,合理利用绿色能源。
(二)项目建设过程中,应将节能报告作为项目设计、施工、验收及后期运营的重要依据。
(三)项目建设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相关的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消防等法律法规规定,做到节能减排、安全施工。
(四)项目建设内容、能效水平等发生重大变化时,建设单位应向我局提出变更申请。
(五)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对项目节能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自主验收,并将节能验收报告报送我局。我局将依法对项目落实节能评估审查意见的情况实施事中事后监管。
(六)项目投产后,应严格控制年能源消费量、能耗指标等不高于报告书测算值,严格按照节能环保、安全生产、消防等要求进行管理。
四、相关说明
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若超期未建(未开工),建设单位应在有效期届满前30天内向市工信局申请延长有效期。若超期未建且未申请延期,或已申请延期但申请未在失效期前获批,节能审查意见自动失效。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11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 2021年11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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