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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3-16 10:05

      本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六个部分。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下载()。若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厦门市工信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厦门市湖滨北路61号东楼716,电话0592-2896870,邮编:361018)。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在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借助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的作用,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强化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充分保障公民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

      2022年,以我局名义制发的主动公开文件193条(其中行政许可类文件30件),均在法定时限内通过局网站、市图书馆、市档案馆等渠道向社会大众公开,全文电子化率为100%,方便大众查阅。2022年,我局共在中央、省、市各级媒体上刊发报道1365篇次,其中,央媒67篇次,省媒35篇次,市媒297篇次,其他966篇次,涉及工信领域惠企政策、重大活动、赛事等内容。2022年,我局召开4次新闻发布会,解读《厦门市技术创新基金支持工业企业技改创新有关事项的通知》《厦门市进一步加快推进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发布《工信十年: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提振信心,力促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发展》。

      (二)依申请公开

      严格执行《政府公开条例》规定,按照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规范开展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做到依法依规、及时准确回复申请人。2022年,我局共收到及办理依申请公开6件,历年累计136件,受理的方式均为网络申请,均依法依规进行答复。我局门户网站已支持互联网协议第6版。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构建层级分明、分工明确、责任清晰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由局办公室牵头,指定专人进行收集、审核、上传,新闻中心、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以及各处室积极配合,确保政务信息及时有效公开。二是制定完善信息公开具体工作流程。进一步规范信息的采集、审核和发布流程,加强对信息内容质量的监督检查,严格把好质量关,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三是强化工作对接协调。着力加强与市信息中心的协作,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平台渠道的维护与更新。加强与市司法局的工作对接,针对依申请公开信息,充分征求市司法局的意见,确保依申请公开工作零差错、无瑕疵。多渠道搭建市工信局与我市各主流媒体、驻厦媒体、各行业协会的联系。建立“市工信局媒体群”“工信系统宣传渠道群”等微信群,加强与各媒体、行业协会沟通,及时发布工信领域政策。

      (四)平台建设

      一是完善政府网站建设。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开展政府网站建设,紧紧围绕《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厦府办函〔2022〕72号)中的任务分工和要求,完善局政府网站建设,持续规范政务公开工作。二是完成网站问题整改。为迎接省对市开展政务公开第三方绩效考核,我局针对市政府办公厅通报的问题开展自查,牵头落实整改,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职责分工,及时落实整改任务。三是强化政务新媒体运营管理。为做大做强正面宣传,不断扩大政务新媒体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配齐配强政务新媒体专职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进行运营管理,严格落实内容发布审核制度,强化日常监管。“厦门工信”微信公众号2022年发布信息988条。

      (五)监督保障

      积极参加市政府办公厅举办的政务公开培训。牵头组织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按要求落实有关要求。做好日常信息维护,定期开展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开展整改。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局内部年度绩效核,推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督促年度重点任务落实。2022年市工信局信息公开工作未发现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问题,没有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4

      0

      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钩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3

      0

      0

      0

      0

      0

      3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

      0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政务公开信息内容较为单一,主要以文字的信息公开形式为主。二是群众政务公开参与度低,网上民意征集和调查的反馈量少,网上互动不够。

      (二)改进情况

      一是运用多种媒介加大政务公开的宣传力度,结合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新闻发布会等多种渠道,以图表、音频、视频等多种形式提供更为直观的政策解读和政策咨询服务。二是加大宣传力度,让广大人民群众熟悉政务公开,提高群众参政议政水平,进一步建立健全内外并举的监督机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我局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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